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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有新线索 侦办继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09:26  深圳商报

  【中新社12月13日电】台检方特侦组12日起诉陈水扁,并移审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水扁侦查中均到庭,且身为卸任“元首”,应无逃亡之虞,予以当庭释放,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据台湾媒体报道,虽然检方认为陈水扁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掌握其它证人相关不法事证,可能影响其它证人日后证言,也可能影响日后有裁判上一罪的犯罪事实调查,况且陈水扁所犯的犯罪所得金额庞大、恶性重大,符合串证、重罪等羁押事由。

  但法院裁定书指出,检方所指裁判上一罪的事实为何及此部分相关证人为何人,均未显现于起诉书及相关卷证上,检方在法院审理时也未具体说明,所以难以认定陈水扁有继续羁押事由。

  裁定书表示,据台湾相关法律规定,具保的前提要件为“被告有逃亡之虞”,具保作为羁押的替代处分,尚且必须以被告有“逃匿之可能”,则羁押作为最后保全手段,当然要有被告有“逃亡之虞”为前提。

  裁定书说,依检方所述羁押理由,看不出被告有逃亡之虞,检方也未释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性,法院依陈水扁以往于侦查中均遵守日期到场等情,且被告身为卸任“元首”身份,认为并无逃亡之虞,并无羁押必要。

  裁定书指出,法院审酌目前本案情节、诉讼进行的程度、被告为卸任“总统”身份等情况,以及被告于庭讯时已就起诉事实及相关事实逐一表示意见,认为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及被告于审判中应遵期到庭,即足以担保本案后续审理。

  检方忧心影响侦办其他弊案

  民调显示52%民众反对陈水扁保释

  【中新社12月13日电】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今天获释,未来不仅影响台湾岛内政情、民进党内部分歧和挺扁、反扁路线之争,台检方高层也担心会影响扁弊案的侦办,尤其是恐将影响企业自首的意愿。

  据了解,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在11月12日向台北法院声押陈水扁获准后,岛内企业勇于面对司法的情形明显增加,包括因“红火”案被通缉流亡日本2年多的辜仲谅回台作证,以及岛内多家金控企业高层都陆续主动前往特侦组“报到”,向检察官说明案情。国民党“立委”邱毅上午就表示,担心法院解除对陈水扁的羁押后,原本愿意配合的企业家,可能更不敢向特侦组说出实情,影响到其它重大弊案的后续侦办。

  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案将展开第二波侦查行动,线索是自扁家海外人头密账中查扣一笔来自丹麦银行汇入的1亿元新台币,款项来源不明。

  台湾《中国时报》最新民调显示,52%的人觉得扁罪行重大,反对让陈水扁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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