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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岗位练兵三年意见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出台指导意见,决定今后三年(2009年至2011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记者了解到,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开门练兵,把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活动,并紧紧围绕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这一核心,找准解决法律监督中的瓶颈问题和难点问题,提高法律监督、出庭公诉、撰写法律文书、证据分析运用、侦查突破案件等检察机关最基础最重要的能力素质。上海市检察院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在“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中,要集中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落实在改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工作上。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三年努力,苦练基本功,培养和评选出一批能够办理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实务经验丰富和理论水平较高的检察实务人才和法律专门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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