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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贷款迎三大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10:37  新安晚报

  本报讯我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进行小额贷款不仅便利,还可享受财政贴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和省劳动保障厅三部门联合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根据规定,我省将逐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享受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同时已申请商业贷款的企业,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采取事后拨付的办法给予贴息。

  第三人反担保对象扩大

  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包括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回乡创业农民工,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赴境外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经自愿申请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小额贷款担保经办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之前,申请小额贷款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此次的规定强化了哪儿创业哪儿申请贷款,方便创业。

  对于反担保门槛的降低,我省规定,创业人员或其亲友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社区和担保机构共同评估认可后,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同时,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的办法。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

  二次贷款仍可享贴息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以前小额贷款只能享受一次,此次新政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对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园孵化的个人或组织起来就业实体实现成功创业,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并且吸纳就业人员及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可以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200万元,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商业贷款可申请贴息

  “以前要先认定再贷款贴息,按季拨付,今后贴息资金将采用事后拨付的办法,对于一些不知情申请了商业贷款的企业可以进行弥补,这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大有好处。”昨天,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员表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贷款扶持期限内,由企业向经办金融机构按时支付利息,企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后,向同级财政部门递交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获得财政贴息资金。

  根据新规,如果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已申请了商业贷款,之后才发现自己符合贴息要求,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本报记者 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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