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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陈水扁获释引哗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11:51  新闻晚报

  

“2630”陈水扁获释引哗然

  

“2630”陈水扁获释引哗然

  □综合新华社、厦门日报、法制晚报报道

  台北地院昨天凌晨1时15分裁定让陈水扁当庭无保释放,但限制住居及出海,同时要求陈水扁未来在演讲时要节制一点。卸下代号“2630”后,陈水扁再次恢复前领导人身份,不仅可以呼吸到自由空气,就连卸任领导人的礼遇又自动恢复。陈水扁被释放,引起台湾社会一片哗然,特侦组检察官难掩落寞。多数台湾民众对于法院这样的裁定结果表示不满,更有台湾网友直呼 “台湾司法已死”。

  陈水扁和吴淑珍的贿款清单

  EG365/CFP供图

  辩称“被企业利用了”

  12月12日晚台北地院召开羁押庭,陈水扁亲自为自己辩解,他不但仔细阅读并且批评起诉书不符事实,在法庭上,他比手画脚,站立40分钟答辩,充分发挥了“陈律师的本色”。

  陈水扁强调,“机要费”的使用,是依循李登辉模式,还说李登辉疑似曾把 “机要费”用在大溪鸿禧山庄,而他也再度搬出大水库理论,说过去因公支出2亿,远远超过检方说的诈领1亿多,没有违法。

  至于企业捐款和龙潭购地案,陈水扁说,不知道妻子吴淑珍收了政治献金,也没有对价关系,怀疑自己被企业利用了,也才会衍生洗钱案,陈水扁撇清所有责任。

  法官还问他,“你以后会不会准时出庭?”陈水扁承诺绝对会。但法官继续追问,“我放你出去,你会不会到处演讲,造成社会对立?”陈水扁说,“你是问我会不会出庭,如果我没来,你可以押我。”

  最后,法院裁定,依检察官所述理由,看不出陈水扁有逃亡可能,检方也未说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依扁以往在侦查时,均遵守日期到场,且被告身为卸任领导人,应无逃亡之虞,无羁押必要。

  恢复卸任领导人礼遇

  就在陈水扁昨天凌晨获释步出法庭前,大批随扈已经就位,为陈水扁开道。陈水扁在换装后,办完手续走出法院,发表简单谈话,即刻返回住所,陈水扁看起来除了头发稍长、下巴有胡渣外,气色相当好。瘦了一大圈的陈水扁,穿着陈致中送来的皮鞋,搭配深色西装与红领带,梳着招牌“九一头”,可以看到扁在狱中1个月没剪头发,头发明显变长。

  回家时,除了陈水扁的座车,前后有随扈车随行,更有重型摩托车开道,虽然时间已经是半夜,但还是有人到陈水扁家庆祝。

  检察官无奈不提抗告

  对于陈水扁当庭获释,最惊讶的莫过于特侦组的检察官,其中莅庭的3名检察官(越方如、李海龙和周士榆)似乎有些无奈,显得有些落寞地从北检离开。

  昨天凌晨1点多,检察官越方如拖着疲累的身躯,快步地走出台北地院,虽然勉强挤出笑容,但对于陈水扁当庭获释,显得有些无奈。

  台湾舆论称,这么多的努力辛苦,特侦组希望能将陈水扁继续还押,最后却不从人愿,如今虽然可以短暂回家休息,但起诉却又是另一个开始,接下来如何在法庭上提出让法官信服的证据,与陈水扁进行攻防,又是另一个挑战。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特侦组尊重法院判决,将不会对此提出抗告。外界询问陈云南,陈水扁获释对后续特侦组侦办动作有没有影响?陈云南表示,目前还看不出来,但是即使有影响也没有办法。

  不满法院决定民众讥讽

  对于陈水扁获释,大多数台湾民众对于法院这样的裁定结果表示不满。有台湾网友调侃说是扁妈拜惠安宫“显灵”,才让这个过气政客得以自由;更有网友说台湾“司法已死”。

  根据台湾媒体民调,对于陈水扁获释,不赞成的台湾民众将近52%,赞成只有24%,跟没有意见的比例差不多。

  这次特侦组的表现,有46.7%民众满意,不满意的有25.1%,另外的28.2%没有意见。民众看扁家弊案的发展,有49%的人肯定“司法”独立,15%的民众感觉政治迫害。

  根据民调来看,大多数的民众还是希望陈水扁还押看守所,但法院最后作出当庭释放的决议,想必已经布好下一步棋。

  【分析】

  释放陈水扁原因有三

  据报道,经过数小时的审理,由于认为陈水扁已无串供嫌疑等三大原因,台湾的法院将其当庭释放。

  陈水扁认错态度良好

  昨晚,陈水扁被移交到台北地方法院,陈水扁仍否认犯罪,声称特侦组起诉他贪污是对他的羞辱。

  但是,在审判长周占春问陈水扁如果让其具保,会不会拒绝到法院出庭、会不会“挟持”群众魅力时,陈水扁态度十分良好,“我保证不会,我每次都来出庭,不来你可以押我。”陈水扁说。

  部分证人具体说明不足

  法院的裁定书指出,检方所指的部分罪状事实及此部分相关证人是谁,均未出现在起诉书及相关卷证上,检方在法院审理时也没有作出具体说明,所以难以认定陈水扁有继续羁押的理由。

  陈水扁没有逃亡嫌疑

  裁定书表示,据台湾相关法律规定,具保的前提是被告有逃亡的嫌疑,具保作为羁押的替代处分,尚且必须以被告有逃匿的可能,而羁押作为最后保全手段,当然要有被告有逃亡的嫌疑为前提。因此法院认为,依检方所述羁押理由,看不出被告有逃亡的嫌疑,检方也未释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性,法院依陈水扁以往于侦查中均遵守日期到场等情,且被告身为卸任领导人身份,认为并没有逃亡的嫌疑,并无羁押必要。

  【前瞻】

  陈致中将成“挖宝”对象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及其儿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12日全部遭到起诉入罪,这是继陈水扁11月12日遭到羁押之后掀起的另一波高潮,未来何去何从备受瞩目。

  是否重判未可知

  台湾资深媒体人陈凤馨认为,从特侦组所称“最严厉之刑”来看,基本上已经等同于要求判处陈水扁无期徒刑。此前舆论普遍认为,陈水扁夫妇极有可能被判30年重刑,甚至无期徒刑。国民党“立委”邱毅却不这么认为,他指出,这么大的案件,检察官未具体求刑,已代表特侦组态度,很少人会满意,重案轻判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立委”李庆华也对未具体求刑感到匪夷所思。

  吴淑珍会入狱吗

  尽管检方要求对吴淑珍 “从重量刑”,但由于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已众所皆知,究竟会不会被法官裁定入监服刑,目前尚难以判定。

  重点调查陈致中

  台湾媒体报道称,陈致中自服完兵役后,成为扁家资产的“总掌门人”,全部海外密账由他一人独享,也是扁家唯一可以以个人名义即动支扁家家产的人,但陈致中还 “身怀”多少巨款?还是未知,特侦组还要从他身上“挖宝”。

  【律师解读】

  陈水扁面临刑期可能至少30年

  台湾检方“特别侦查组”昨天下午在台北宣布,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等案于当天侦结,将陈水扁、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14人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收受巨额贿赂,并为隐匿犯罪所得而进行海外洗钱。

  检方认为,陈水扁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案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求从重量刑。

  近日,台湾联合法律事务所周琦律师根据台湾法律,对此案进行了解读。

  ■“机要费”案

  案件: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零415万2395元(约合人民币3250万元)

  罪名:侵占公有财物罪

  处罚:最高处以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龙潭购地案

  案件:陈水扁利用职权,收受贿款,和吴淑珍获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 (共计约合人民币6000万元)

  罪名: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处罚: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南港展览馆案

  案件:吴淑珍于2003年、2004年间,协助他人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贿款273.5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74万元)

  罪名:职务上收受贿赂罪

  处罚:最高处以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洗钱案

  案件:为隐匿上述因重大犯罪所得的财物,陈水扁、吴淑珍通过他人的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为寻觅不知情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上述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罪名:《洗钱防制法》中的洗钱罪

  处罚:根据实际情形判处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周琦律师表示,目前看来,陈水扁面临的刑期可能至少为30年。

  11月12日,陈水扁因涉嫌贪污等重罪被收押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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