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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体现交警执法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3:5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4日讯(记者 殷玉国)对12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驾驶人教育后放行,不再罚款,本报今天报道了济南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这项新规,市民和司机怎么看?多数人认为,这项新规,体现了交警执法的人性化。公安交管部门的人士指出,驾驶人教育后放行并不是放松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为主

  近日,公安部针对2004年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定》强化了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在总则中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修改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此外,还明确规定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管部门可自行规定“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体现交警执法的人性化”

  私家车主张先生认为,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口头教育为主,交警对司机警告后予以放行,体现了交管部门执法的人性化,这种以教育为主的管理手段,是广大司机、市民希望看到的。一位法律界人士则认为,主张“先教育后处罚,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显示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理念正在悄悄发生改变,值得肯定。

  不过,也有市民担心,该规定会让司机产生侥幸心理,把交警的“教育”当作耳旁风,可能导致更多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公安交管部门的人士指出,民警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放行措施,并不是放松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不足以影响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采取现场批评、指正、教育的方法,可以现场消除这些不规范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影响道路的畅通。民警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查处重点酒后驾驶、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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