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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仍是每吨0.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于梦江)自备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其污水处理费目前仍是按半价收取,半价的优惠政策将持续到2011年12月31日,此后,将全额征收该费。日前,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排入市政排水设施和河涌的将全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在价格方面,东莞市物价局表示污水处理费暂时不会提价。据了解,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对于市民关心的污水处理费的价格,记者了解到将继续按照现行标准收取。东莞市物价局相关人员介绍,具体的费用标准是:居民用水每吨0.7元,工业等其他水每吨0.8元,且按照实际用水量的9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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