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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听证会现接受报名
昨日,记者获悉,在水费调整方案公示期间,市民可在2009年1月10日前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另外,价格听证会将于2009年1月中下旬举行;为此,物价部门将向相关单位和社会邀请听证代表30人。
物价部门提醒,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请各单位和有意参加听证的市民于12月23日前把听证会代表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听证会代表自荐表送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及传真电话:8773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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