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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的缝是撕的?当庭再撕十多次看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4:51  大河网-河南商报

  法官的这种判案方式很稀罕,和常见的根据证据判案的模式有很大区别。被告吕永胜也很不服气,他表示近期要上诉。

  这种审判方式科学吗?相信很多读者看了上述判决后很不解。新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宗英解释,这种模式称为“自由心证”,多在西方国家出现。自由心证原则的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而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这种模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但没形成制度。

  而该案中,法官根据质证,被告的说法有悖常理,而且经过庭审中实际模拟“撕条”,进一步印证被告的说法不可靠,从而使法官认定原告主张的事实是真实的。这是法官尊重事实、严谨办案的具体体现。

  要账的说钱没还,有欠条作证;欠钱的说账已还,欠条撕过了

  欠条上的缝是撕的?

  当庭再撕十多次看看

  法官用新的审判方式“自由心证”断案判欠债者还钱

  要账的说钱没还,有欠条作证;欠钱的说账已还,欠条撕过了。孰是孰非?

  这个难题没有难倒法官,他让欠账者当庭重撕同样材质的纸条10多次。最终,欠账者因手法与老条不一致被判还钱。这种审判方式称为“自由心证”,是西方国家的模式,主要靠法官良心断案。

  但欠账者不服,近期要上诉。

  ■商报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景永利 韦德涛

  ■ 案件

  生意伙伴为还没还钱上法庭

  这起蹊跷的案件发生在新乡市新乡县。

  2001年,陈爱平与吕永胜合伙经营建材生意。同年,吕永胜欠陈爱平水泥瓦款4100元。由于暂时不能还款,吕永胜给陈爱平出具了欠4100元的欠条。

  时间转眼间过了7年,今年年初,陈爱平手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称吕永胜一直赖账,请求法院判决吕永胜还款及利息。

  欠账者称欠账已还

  今年12月9日,新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吕永胜当场否认欠账。他说,当时是在自己家里还了账,而且他是当着陈爱平的面将欠条撕成两半,并扔到地上了。陈爱平现在手中的欠条是她拾起来粘在一起的。

  陈爱平反驳,欠条上的开裂痕迹,是因该欠条保管不善,也因为她无数次拿条找吕永胜要账,而自然形成了裂痕,而非撕开的痕迹。

  随后,双方针对该欠条是否“撕开”针锋相对,争执不休。

  ■ 审判

  当场撕纸条做演示

  ■ 延伸

  在法庭上,法官们也对欠条进行仔细审查。这张欠条有身份证大小,是账本纸张的材质,条上有几处烂的痕迹,其中他们双方所争执的“开裂”处,位于欠条左侧不足四分之一的地方。

  合议庭法官认为,如果该欠条是撕毁的,开裂处一般应在欠条的中间,而此条上“开裂处”的位置不符合常理。

  “你既然说是在自家屋内撕的欠条,但该欠条为啥又到了原告手中呢?”法官进一步询问吕永胜,对此,吕无言以对。

  此时,合议庭法官并没有因此就轻易做出判断,为进一步印证该欠条究竟是否撕开的,法官们当庭拿出数张同纸质的纸条,让被告当场做撕开演示。结果吕永胜撕了10多次也撕不成欠条上的那样子,只好放弃。

  经过质证,法院最终采纳陈爱平的主张,一审判决吕永胜支付陈爱平欠款4100元及利息。

  法官大胆采用“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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