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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要押金搬家电律师称其涉嫌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5:0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常宇)昨天上午,铜梁县张先生专程来渝,准备到石桥铺国窖明城催收房租,却不料进门发现自己这套三居室的两个空调和一个洗衣机不翼而飞,两名外地房客也在放弃了5000元押金后消失。目前,张先生已向警察报警。

  张先生称,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在今年6月份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出租给福建来渝做生意的郑某和黄某,双方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押金为5000元,如果租房方提前退房,押金将扣作违约金。

  “他们说生意做亏了准备不租了,问我能不能要回押金。”张先生说,他当时表示拒绝。昨天上午,他来催缴下季度的房租时,却发现两个新购买的空调挂机和一个洗衣机不知去向。

  张先生说,郑某的一个老乡告诉他,二人只是搬走了和自己押金等值的几样东西,张先生向派出所报案后,又找到小区物管讨说法,质疑如此大件电器如何能在未查验主人身份情况下搬出小区,但双方一直没有协商成功。

  重庆财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赖汀山认为,两名房客与房东的租房合同应该正确履行,而私自搬走房东电器的行为已经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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