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连20元都不放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5: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2007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芦某伙同王某等人,来到青山区工业大道一茶坊内准备盗窃。哪知却被值班人员发现,芦某等人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值班人员控制后,抢走电脑主机4部、显示器3台等物品。

  今年3月7日,芦某又窜至东湖开发区创业街一家网吧故伎重演,并将被害人刘某挟持到公共厕所内对其进行殴打,将其手机和身上仅有的20元抢走。

  其后,公安机关将芦某和王某抓获,二人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原来,2007年5月至12月,两人窜至青山区、东湖风景区等地,采取上述手段先后盗取钱财1.7万余元,其中王某参与盗窃财物价值2000元。

  记者昨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已作出判决,芦某、王某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遂判处芦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000元;王某作为从犯,则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见习记者叶纯 通讯员董欣)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