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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销售收购电信设施 这些小偷将受到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6:4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陈某等人多次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内疯狂盗割电信设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7万元、间接经济损失73万元,部分地区长时间通信中断的严重后果。12月5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他们提起公诉。

  2007年初到2008年5月,陈某与顾某等人深夜前往大通县长宁、桥头、塔尔、城关等地盗割电信线缆,共作案44起。盗窃成功后,他们通过出租车司机邵某和苏某将赃物运到西宁市城北区赵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销赃。

  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两名司机和收购赃物的赵某提起公诉。 (作者:贾忠英 周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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