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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7:58  法制日报

  □“五五”普法巡礼

  本报讯 记者朱磊记者从共青团中央了解到,“200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自12月3日启动以来,各地团组织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河北团省委以具有文化艺术特色的中小学法制安全文化节试点活动为载体,在10个试点县市区集中开展了法学专家(包括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走进辖区内中小学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漫画竞赛、参观体验等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如鹿泉团市委组织开展了以“漫画天地广,法律伴成长”为主题的漫画比赛;张家口团市委组织了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体验活动。

  湖北团省委充分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的作用,推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辖区内的社区结对,以社区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如鄂州团市委联合当地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等13家单位开展了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襄樊团市委动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选派普法骨干深入社区举办系列法制讲座;咸宁团市委协调电信部门向社区居民发送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短信。

  福建团省委紧密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联合有关单位,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进行分类施教。青海团省委充分发挥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骨干作用,在全省组织了一千多名青年志愿者深入各中小学校、社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川团省委重点围绕灾区青少年的现实需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报刊等宣传阵地,动员各级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青年志愿者等力量,开展了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工作。如成都团市委印制了《爱心法律手册》,深入地震重灾区开展宣传,并组织力量对青少年和家长进行法律和心理知识指导;德阳团市委结合“法律进农村”活动,为边远农村的留守儿童放映法制电影和开设法制讲座。

  此外,广东团省委和海南团省委还以刚刚修订通过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分别组织了专题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据悉,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等地也纷纷抓住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良好契机,通过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吸引青少年参与,在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掀起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和法律服务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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