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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女生向医院索40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7:58  法制日报

  颈部牵引14小时后“高位截瘫”

  本报武汉12月14日电 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余飞因长期伏案学习,17岁高三女生汪某到湖北省武汉市协和医院做颈部牵引治疗。不料14个小时后,汪某却“高位截瘫”,颈部以下失去知觉。汪某及其父母将武汉协和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06万元。近日,这起巨额索赔官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汪某来自湖北大悟,据其父母介绍,汪某由于长期伏案学习,造成颈部不适,在当地医院被诊断为颈椎反弓。今年3月19日,汪某来到武汉协和医院骨科就诊。

  汪某的父母告诉记者,就诊后,医生认为应住院观察,做CT和核磁共振检查后,再进行手术治疗,并佩戴护围脖。当晚7时许,医生唐某为汪某做了颈部牵引治疗。次日上午9点,该院教授郭某在查房时发现,前十多个小时的治疗没有使用牵引弓(其作用主要是避免“牵引兜”压迫咽喉和颈动脉)。随后,汪某颈部以下失去知觉,呼吸全靠呼吸机维持,进食只能通过鼻管打入流质食物。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于8月份委托北京中科协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鉴定结论是:汪某的情形“考虑为延髓和颈髓神经缺血所致”,院方的诊治行为存在过失,这一过失与汪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院方的责任程度无法判定。

  此后,湖北一家鉴定机构鉴定:汪某的伤情为1级伤残,需长期护理。

  12月3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武汉协和医院方面表示对中科协司法鉴定中心的这份鉴定“存有异议”。

  “中国科协司法鉴定中心是由原、被告双方共同商定,由主审法院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且原被告双方及法院代表均到现场参加了本案鉴定听证会,鉴定程序合法。而在12月3日的开庭审理中,被告方却对此鉴定意见提出了疑义,这成了双方在法庭辩论中较大的证据分歧。”原告代理律师游友安、管喜元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12月8日,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原告代理人质疑唐硕无医师资格擅自对汪某实施牵引治疗》的书面报告,要求协和医院提交唐硕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对此,武汉协和医院没有正面回应。

  12月12日,记者向武汉市协和医院发函联系采访事宜,该院有关负责人称,此事应该以科学的态度解决,目前不好作出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协和医院方面没有对此事作出任何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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