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学老师,不为人师表,却利用监考的机会,将试卷复印后将答案卖给参加英语考试的部分学生。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川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刘川系某大学英语教师。2003年6月21日,其利用担任监考老师的机会,抽签拿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A、B卷考题后,将试卷复印并交给他人作答,然后伙同他人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将答案卖给参加英语考试的部分学生,共得款5000元,后被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刘川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大学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试题和答案在开考前属于国家秘密,仍故意泄露给他人,破坏了国家考试制度的严肃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