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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再出台新策 港澳资广告商可在广东省内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11:30  中国新闻网

  

粤再出台新策港澳资广告商可在广东省内审批

  简化港澳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审批程序,是广东积极落实CEPA协议的新配套措施。(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继批准香港旅行社经营港澳游、简化香港零售连锁业在粤审批后,广东省工商局又出台新的先行先试配套政策,简化港澳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审批程序,港澳地区赴粤办广告公司从此无需再赴北京,实现广东省内审批。

  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PEA补充协议五及广东省先行先试的27项粤港服务业新措施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系列配套落实措施陆续出台。相信27项先行先试落实政策出台后,将为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香港服务业提供在粤发展的新机遇。

  广东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简化港澳广告企业赴粤投资,是落实关于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简化港澳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审批程序,是广东积极落实CEPA协议的新配套措施,将有利于方便港澳地区投资者来粤投资广告业,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地区广告业合作和发展。

  据悉,今年8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就修订并颁布实施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明确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工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局审定,而在10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授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广告企业进行项目审批的通知》,全国独家授权广东省工商局审定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负责人介绍,凡港澳投资在粤成立合营广告企业的,经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局初审后报省工商局审批;港澳独资广告企业的,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项目审批。广东省工商局已在工商红盾信息网上公布相关办事指南和表格,公示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等,方便港澳投资者足不出户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

  此次广东省工商局推出的港澳广告公司登陆新政,属于广东省与香港服务业27项先行先试合作内容的具体配套执行政策。广东省工商局负责人强调,过去港澳投资者在广东设立外商广告企业需要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批准,现在审批权下发后,缩短了审批的环节和时间,节约了港澳地区投资者来粤投资广告业企业的办事成本,为港澳企业投资广告企业提供了更好更快的服务。

  授权广东省工商局对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广告企业进行项目审批,将大大方便了港澳地区投资者来粤投资广告业,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港澳投资者在粤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设立广告企业,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地区广告业合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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