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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今天回办公室上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12:51  新闻晚报

  

陈水扁今天回办公室上班

  ▲陈水扁获释后前往台北市南京东路理发,换了新发型 CNP供图

  □据东南快报报道

  陈水扁因涉及贪污罪被起诉后,13日凌晨无保释放,陈水扁办公室幕僚14日表示,陈水扁15日上午将回办公室上班。

  获释影响企业自首意愿

  据报道,陈水扁获释后,扁办已电话联系过,幕僚希望他先休息一两天,与家人相处,其他相关后续问题,等到回办公室后再讨论。

  据悉,陈水扁的获释让台检方高层颇为担心,他们表示,这可能会影响扁弊案的侦办,特别是影响到企业自首的意愿。据了解,检方向台北法院声押陈水扁获准后,岛内企业自首的情形明显增加,岛内多家金控企业高层都陆续主动前往特侦组“报到”说明案情。如今陈水扁获释,对特侦组后续再查“二次金改”弊案多少会发生影响。

  可能再次申请羁押阿扁

  特侦组侦办扁案第二波行动不因起诉放缓,将来如发现新事证,特侦组不排除再向法院申请羁押陈水扁。

  特侦组昨日没有休息,反而利用假日加班,请情治单位协助勘验月前在扁办查扣的机密文件。包括扁家搬移7.4亿新台币现金流向、“二次金改”、“机密外交”经费等案,都已查到不少事证。

  检方调查认为,陈致中是扁家2005年后的“财务总管CEO”,移转7.4亿元的操盘手就是陈致中,其中部分已被掌握的是企业贿款;后续侦办如发现陈致中参与扁家收受企业贿款,并主导洗钱等事证,不排除再次约谈甚至申请羁押陈致中。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非无条件开释,将在裁定书中对阿扁附加“不得挟群众力量拒不到庭”的应遵守事项,如有违反,可依“回笼条款”的“紧箍咒”再羁押陈水扁。

  合议庭要求,陈水扁应遵守事项为 “不得挟群众力量拒不到庭”。有人认为这项限制显得笼统。法律界人士说,解释全在该合议庭,合议庭能放,就能收。陈水扁若单纯谈论案情,为自己无罪辩护,法院应无权限制;但若扁煽惑群众来对抗司法,到处发表攻讦司法的刺激性言论,而影响审判的进行,合议庭可径自裁定阿扁未遵守 “应注意事项”,再执行羁押。

  法界人士表示,法官于撤销羁押时,常会要求被告定期报到、不得恐吓或危害相关人的身体或财产,像本案限制被告不准挟群众自重的要求,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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