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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称赞湟中法院工作有亮点有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16:2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一行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董开军、副院长李建青、西宁中院院长朱雅频的陪同下,赴湟中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江必新从几方面肯定了湟中县法院的工作,并称有些做法具有创新价值。

  在湟中县法院,江必新详细听取了工作汇报后,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湟中县法院的整体工作发展比较平衡,发展比较全面;工作比较务实,有工作目标、具体举措,成效明显;在有些工作中有不少亮点,有些做法有创新性,在全省、全国有积极意义,如调撤率、附带民事的解决率等很有价值。

  江必新指出,湟中县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的基层联系点,一是要传递信息,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可以乘“信息直通车”;二是要建言献策,对司法决策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三是要改革先行,先行试验,可供参考;四是要创造经验,有价值可推广;五是要争先创优,有新起色、新突破,在新的起点要有新业绩。

  江必新强调,湟中县法院要切实做到以下六点:一是在服务大局和科学发展上突出一个“强”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一个“深”字。主要是解决好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以及怎样服务科学发展、怎样推进自身发展的问题。三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强调一个“高”字。审判执行要有高质量、管理运行要有高水平、流程要有高效率。四是在队伍建设中突出一个“严”字。对司法队伍做到教育从严、规范从严、责任追究从严。五是在法院管理、工作机制改革中突出一个“实”字。六是在司法为民利民上突出一个“便”字。核心就是便利老百姓、方便老百姓。要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诉讼成本。 (作者:裴玉霞 孔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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