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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仇”未果反遭人砍伤 昌江青年被行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17:17  南海网

  南海网12月15日消息(本网记者李昕通讯员陈源杨科)2008年12月14日,昌江县海尾镇商业街发生两青年“寻仇”未果反遭人砍伤事件,昌江边防支队海尾边防派出所及时查处,对其中四人判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共1700元。

  据悉,14日中午,无业青年李三(1992年7月生)与朋友郑金(男,1992年5月生)在海尾镇闲逛,无意中发现了曾与其有过矛盾的陈章(1992年9月生)。李三觉得眼下就是出气的好机会,便驾驶一辆摩托车追赶陈章,蓄意对其进行殴打,不了被陈章驾驶摩托车逃脱。回家后的陈章十分恼怒,约了自己的朋友陈芳(男,1992年9月生)、黄萌(1992年4月生)迅速返回海尾镇为自己“报仇”。三人在海尾镇商业街的一家五金店发现了郑、李二人,陈章等人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顿拳脚,李三情急之下顺手拿起放在五金店里的一把西瓜刀,将陈章的左手臂砍伤。

  海尾边防派出所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双方的恶斗。在打斗过程中,始终未曾还手的郑金头部被打流血,李三手臂被划伤,陈章左手小臂被砍伤,所幸三人伤情轻微,经过简单包扎处理并无大碍。

  经询问了解,陈章、李三、陈芳、黄萌四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海尾边防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年内两次违法的陈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陈章、黄萌分别行政拘留十二日(拘留不执行),分别并处罚款500元;对挑起事端的李三处行政拘留八日(拘留不执行)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目前四人已经按照处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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