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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酝酿修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3:3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静 石涛) “一户一个人也收8元,一户四五个人还是收8元,这不公平!”昨日,重庆市市政委副主任鲁荣平做客《阳光重庆》,针对市民反映的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问题做出回应。鲁荣平说,目前,市市政委正在各方征集意见,酝酿修订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

  “一个孤寡老人和那些一家有四五个人的,产生的垃圾肯定没法比,但仍然要交同样的垃圾处置费。这不公平!”昨日,70多岁的退休老人李先生质疑垃圾处置费按户收费的标准。

  从事社区工作的张先生也表示,以他所在的社区为例,有很多户都是孤寡老人或者单身职工,家里人口只有1人,但现在人多人少都是按照每户8元钱交的。张先生建议,垃圾处置费可以按人数来收。

  “我家每个月要交4次垃圾处置费。”家住渝北海关的王先生说,他家一共有4口人,夫妻二人、岳母和他的母亲。两位母亲各自有房产,有时候偶尔会回去住几天。他家在南岸还有一处房产,加上现在居住的地方,每月就有4个地方要交纳垃圾处置费,一共要交32元。王先生认为,这种和天然气使用挂钩的交费方式不尽合理。

  重庆市市政委副主任鲁荣平说,按照我市目前的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也就是165号令的规定,垃圾处置费是按户来计算的,每户8块钱。这8元钱是根据我市平均每户人的人口来测算,然后按照一个人产生的垃圾量1公斤这样来测算,结果是每户每个月应当交纳的垃圾处置费是8.25元,执行的时候是执行的8块一个月。

  “如果一户就只有一个人,也都按8元钱来收,确实不尽公平。”鲁荣平说,目前我市正在酝酿对165号令进行修改。市市政委已经会同法制办、物价局研究,还将开展调查,征求各区意见和市民的意见,对征收办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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