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合格的农村幼儿园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公布“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版,首次明确合格农村幼儿园的标准。2009年,我省将在苏北、苏中地区建成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合格园。
试行版中,合格的农村幼儿园幼儿人均占地不低于12平方米,人均园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有适应幼儿运动、游戏和活动需要的室外活动场地,其中软质和绿地面积不少于生均1平方米,并配有必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活动设施。在卫生方面,幼儿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保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消毒柜等设施和保健器材配备齐全。 (蔡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