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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职工放火滋事被制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4:0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1时许,南京工艺装备制造厂一外聘清洁工夏某,在与该厂生活服务公司经理洪某等人就工资及补偿款结算问题商谈无果后放火滋事,导致洪某双手二度烧伤,夏某本人双手及左下前颚部分烧伤。

  据了解,夏某在南京工艺装备制造厂已工作4年,今年12月初,该厂因内部结构调整,陆续与包括夏某在内的一批外聘清洁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补偿。但夏某对厂方的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提出按工作年限每年多补偿1个月工资,即多补偿其4个月工资。15日下午1时许,夏某在该厂生活服务公司与经理洪某、副经理耿某等人就12月份工资及补偿款结算问题商谈无果后,夏到该厂花房将日常搞卫生用的少量汽油浇在棉衣上,并返回该办公室,使用打火机点燃浇有汽油的棉衣。洪某遂上前制止,其他在场的工作人员迅速使用办公室里的干粉灭火器将火扑灭。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配合随后赶到的120急救车将2人送往医院,经救治2人均无生命危险。厂方已安排专人护理伤者。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施轩 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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