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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法官骗了当事人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吴有生的合同官司正在紧要关头,这一天,他突然接到自称“罗法官”的人的电话,向其借钱,并给其一个农村信用社广州分社的账号。吴有生考虑自己的民事合同纠纷案正由罗法官主审,就按上述账号存入了3000元。后来,吴有生向罗法官核实,才知道上了当,随后将该情况向东莞中院纪检组监察室作了反映。

  东莞中院纪检监察部门找罗法官核实了情况,并到广州农村信用社调取了上述账号的相关资料。该账号资料显示,吴有生于9月30日向该账户存入3000元,当日很快就被人从广州市农村信用社白云区沙凤分社的自动柜员机取走。该账户资料也显示,该账户多笔款项都是当日存入就被人很快从自动柜员机取走,开户人存在重大的诈骗犯罪嫌疑。

  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到广州市农村信用社白云区沙凤分社调取了9月30日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柜员机取走3000元时的录像资料,录像资料显示,取款人为一青年男性,但从广州农村信用社查询到该账户开户人是刘文,她是河南信阳籍女子。

  东莞中院认为,该案涉及到诈骗,其行为严重损害法官名誉,且该账号存取款明细显示存在多次诈骗嫌疑,因此将有关线索移送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法院提醒:

  一切都按法律的程序办

  东莞市中院表示,骗子在骗人的过程中,往往选择扮演“法官很好关系的人”或直接冒充法官骗钱,利用法官的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和大众对法官的高度信用度进行行骗。

  东莞市中院提醒大众,对任何案件,法院都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进行判决,要避免上当受骗,最根本的原则是,一切都按照法律的程序办,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消除骗子们的生存空间。

  文/记者唐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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