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赔42万“没意见” 只求早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案件回放

  主动认杀夫

  仍被判无罪

  据岑喜华供述,2005年的8月1日凌晨4时许,丈夫梁国斌酒醉回家,两人发生争执并打斗。纠缠过程中,梁被蹬倒地时头部正好撞在床尾沙发的木扶手上,呻吟了几声就不动了。后岑喜华摇着丈夫的身体,见梁没有反应,估计其已死亡,因此便进行了用菜刀分尸、用木炭焚尸、用硫酸溶尸、用胶桶抛尸的过程。随后,岑喜华以处理生意上的事情为借口,前往上海、香港、中山等地,直至被警方逮捕。

  2006年12月,佛山中院以梁国斌的尸骨仍没找到,无证据证实梁已死亡为由,一审宣判岑喜华无罪。今年6月,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今年11月14日,该案重新开庭审理。本报曾对此案多次进行追踪报道。

  本报讯 (记者王鹏、刘艺明 实习生王珍)承认“杀夫分尸”但获法院判无罪的岑喜华,昨天早上再度坐在了被告席上。这次开庭涉及的是民事部分案件的审理,岑喜华一脸的平静,面对律师和法官,一直表示自己“没意见”,只是想案件早日了结。据知情人透露,该案应该很快会重新作出一审判决,市民们对此案的种种猜疑,届时或将得到合理的解释。

  被告:“没意见”、“没意见”……

  昨天上午9时20分,顺德“杀夫分尸”被判无罪案的民事部分,在佛山中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岑喜华丈夫梁国斌的家属一行十余人前来旁听。岑喜华在法警的护送下走出来,她扫了一眼旁听席,便面无表情地坐到被告席上。

  “没意见”、“没意见”,还是“没意见”。昨天,梁国斌家属所委托的民事赔偿部分的代理人、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君福,在庭上向法院宣读了共计近42万元各项损失赔偿。其中包括丧葬费1万多元,死亡赔偿金29万多元,梁国斌父亲母亲的扶养费6万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岑喜华一直表示自己“没意见”,希望案件可以早日了结。由于她的“合作”,开庭仅20余分钟后,法官便宣布休庭。

  审判:近期将有结果

  对于赔偿多少钱,梁国斌的家属表示也并不是太在乎。庭后,梁国斌的姐姐梁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把一切关于民事赔偿的事情交给了律师依照法律规定去办,他们在开庭前甚至还不曾了解岑喜华要赔多少钱。“我们在乎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公正的审判结果。”

  昨天,一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该案的刑事以及民事部分的重审结果,将会在短期之内有结果。届时,一切的“疑点”或者猜测应该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案件三大疑点

  本案经过本报连续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不少人通过网络对案件进行热议,分析其中三大疑点:

  疑点一:岑喜华供述,她将尸体抛到了附近的一条河中。而且,她后来也向警方指认了抛尸的现场。但这个抛尸地点的河面所处的位置并不偏僻,河面上有不少货船来往,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尸体?

  疑点二:要买木炭来烧尸、买硫酸来溶尸,之后还要搬沙发搬床铺,还要将尸体搬走,这根本不可能是岑喜华这样一个弱质女子能做到的,而且岑喜华也一直没有交代木炭和硫酸是找什么人买,去了具体哪一家店铺买的,这里面实在有点蹊跷;

  疑点三:大半夜用木炭去烧尸,肯定会发出极其难闻的气味,为什么却没有人提起闻过这样的气味?

  新闻追踪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