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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要开水疗馆 业主担心“手尾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4: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帮你跑腿

  广州日报:

  我们是黄埔大道旁翠湖山庄的业主,日前,我们得知在小区内将会出现一个大型的水疗馆,水疗馆装修期间,深夜作业已让不少业主痛苦不堪,但让业主更为担心的是水疗馆开张之后所带来的治安和停车等难题。

  何先生

  文/记者姚卓文

  记者跑腿:

  黄埔大道旁的翠湖山庄是一个高档的住宅小区,近2000户住户。近几个月来,小区正在“大变脸”,原来的业主康体中心要变成一家水疗馆。这些都不得不从翠湖山庄的开发商说起。开发商在建成小区后,卷走了小区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等款项,以致开发商欠下的不少债款也只能通过拍卖小区内的物业清偿,2~5号楼负一层和负二层的场所就是由一家名为金×的投资公司通过拍卖取得的。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客服主任张先生告诉记者,该投资公司答应给小区增加后备发电机,更新一些陈旧的设备等,便进场装修水疗馆。可是,施工队进场后,“装修的淤泥随意堆放,深夜施工不断等问题常常受到业主的投诉。”业主代表仲先生(化名)说。

  物管处也承认,水疗馆开张后,有可能因为外来顾客增多带来治安隐患。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投资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曾经理,对于改建成水疗馆,曾经理承认,将水疗馆设立在小区内的确会对经营效益带来一定的影响,但由于该场所本身已是商业性质,无需报规划部门审批,作何经营纯属公司的商业决定,其他人无权干涉。谈及业主对车位的担忧,曾经理表示,公司于地下车库中拥有数十个车位,应该不会对业主的停车带来太大的影响。

  对此,律师丁剑清表示,即使场地属于商业性质,但由于水疗馆与之前的业主康体会所在功能上有所不同,《物权法》规定涉及到物业较大的功能变化,需要咨询受影响业主的意见,而且需要得到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同意方可营业。 (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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