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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转让暂不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4: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黄珊珊、张莹)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域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收范围,因此暂不征收营业税。另外,在总局未明确征税之前,域名转让取得的收入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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