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董亚恒 王少鹏)嫌隔壁工厂排出的气味难闻,巩义市孝义镇龙尾村的王明(化名)带领几个村民断了工厂的电。结果,工厂损失15万余元,王明和几个带头的村民也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刑。
位于巩义市孝义办事处龙尾村的巩义市惠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公司),在生产中时常发出难闻的气味。这引起了周围一些村民的不满。
今年4月1日、4月2日,王明与李某、孙某等人带领一些村民闯进了这家公司,进行理论,要求停止生产。遭到拒绝后,王明、李某、孙某等人强行闯入该公司配电房和车间内,强行拉闸断掉了正在生产中的电路,致使该公司断电5个多小时,造成财产损失15万余元。
惠康公司的负责人当场报了警,王明、李某、孙某被抓获。
昨日,来自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3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