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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狗咬人”

  35岁的刘华到朋友李明租住的别墅做客,不料被房东喂养的宠物犬咬伤。到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后,刘华和狗主人就2000多元的医疗费产生了纠纷,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昨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多人被“请”出法庭

  昨日下午,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狗主人周太婆、儿子儿媳梁刚陈芳夫妇出庭应诉。庭审还没有开始,法庭里便火药味十足,房东家一男性家属因一再指责刘华,情绪激动,被法警带离法庭。

  “事发当天,梁刚一回家就提出让她(刘华)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但她一再称自己没事,梁刚才建议她用肥皂水清洗伤口。”对于自己当时拒绝打针一说,刘华予以否认。庭上,由于不遵守法庭纪律,双方有3人被法官“请”到门外。

  法官劝和两家人

  庭上剑拔弩张,马永红法官宣布休庭。见梁家人情绪渐渐稳定,马法官走出审判庭门外,在过道里和梁刚夫妇、周太婆等拉起家常。“遇到这样的事,谁也不愿意,但既然都到了这一步,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能不能说说你们愿赔多少?”陈芳和梁刚对望了一眼,“500元”陈芳说。“刚才对方在法庭上已经拒绝了这个价钱,能不能再加点?”马法官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陈芳等人一阵沉默。“你们看这样好不好,就赔一半医疗费,误工费不用赔。700元,如何?”马法官继续说。陈芳想了想,笑着说:“好。”

  随后,马法官将刘华叫到走道里,她将梁家的“出价”告诉了刘华,刘华点头同意。梁家人当场付给刘华700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狗咬人”官司,得以调解结案。

  (除法官外,文中人物系化名)

  武法 记者 杨为为 摄影 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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