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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5:10  舜网-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记者 赵言民 实习生 盖幸福

  仇文才领到证书,等待5年的待遇终于得到落实。(崔健 摄)

  一个月前,曾在湖北襄樊见义勇为致残的山东郯城农民仇文才,背着3万元医药费的债务,为赡养八旬老母,来到济南街头乞讨。此事经《济南时报》独家报道后,立即引发了全国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仇文才的相关待遇也迅速得到落实。

  尽管仇文才个人待遇得到落实,但如何从根本上避免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依然令人深思。

  伤残英雄街头乞讨养母

  11月12日,在历山路和泺源大街路口附近,一位老年乞讨者坐在地上,面前放着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尤为显眼,白瓷缸里放着7个硬币,共一块一。他说,加上好心人送的一个大蒸包,这是一天乞讨的收获。

  他就是仇文才,60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仇村农民。他曾当过兵,2002年被襄樊市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02年,仇文才在湖北襄樊打工。7月6日凌晨,住在三楼出租房里的他听到楼下有人入室抢劫,便和另外两人下楼与歹徒扭在了一起。在扭打过程中,仇文才身上挨了四刀,其他两人也身受重伤。三人被送进医院,一人不治身亡。公安机关出具给仇文才的法医学鉴定书上显示“右背、右上臂有17厘米的伤口”,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等级5级,右手肌肉萎缩,运动瘫痪”。

  事后,襄樊市樊城区和襄樊市先后对仇文才进行了表彰,授予其“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两次共奖励3000元。“医药费当地政府没有垫付,只好自己拿。先借工友的,再借亲戚的,还差3万多,到现在也没还多少。”

  今年11月,因为82岁的母亲暂时住在弟弟家,仇文才来到济南,希望用乞讨的方式引起人们的注意。事后,仇文才一脸羞愧地说,这是他最后的一点希望了。

  五年奔波,请求竟无下文

  回到老家后,仇文才了解到,按《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规定,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可以参照国家和省有关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照顾和优待。这给仇文才带来了希望。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找了五年却一直没能落实。

  2003年,仇文才找到临沂市郯城县信访局,当时的答复是“如果出具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给予解决”。仇文才通过襄樊市政府提供了证明材料,但事情却拖着没解决。2008年11月13日,当记者联系到郯城县民政局优抚科时,工作人员称,曾接到仇文才的申请,但因没有明文规定该走何具体程序,也就没办。

  记者看到一份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5月26日发给临沂市人大常委会的介绍信写道: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21、24、26条,协调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解决。仇文才手里的一份郯城县民政局给省人大常委会的答复函却称:“查阅相关条例,虽规定应享受生活补助等事项,但没明确以上事务由民政部门办理,而且民政部门也从来没办理过此类事项。”

  他说,五年来,他每年都要去相关部门问一问,一直等了五年。

  感受到温情,英雄泪流满面

  11月15日,《济南时报》以《英雄乞丐,一天讨到1.1元》为题报道了仇文才的遭遇,立即引起了济南市民的关注。同时,该报道经各大网站转载后,在全国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山东、浙江、西藏、海南等地网友和读者通过来电、网上留言等方式,慨叹英雄落寞遭遇,关心仇文才的现状。

  当天早上,济南市民凤兆棣赶到报社送来500元钱。她说:“不该那样对待见义勇为的英雄,济南人不能让他伤心离开。”她还为仇文才带了一件新棉衣,让记者代为转交。

  下午,市民张卫东将1000元钱交到仇文才手中。得知仇文才八旬老母疾病缠身,他当即表示:“如果老人需要,我免费为老人提供治疗糖尿病的药。”

  当天,新华网、新浪、腾讯、网易等30多家新闻网站进行了转载,网友反响强烈并展开热烈讨论,仅腾讯网评论就有11433条。

  看着市民送来的钱物,听着市民对自己的关注,60岁的山东汉子仇文才泪流满面。

  “特事特办”,记者全程跟踪

  就在《济南时报》报道的当天,仇文才的事引起了山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的关注。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屈永安表示,要“尽快落实仇文才的待遇”。同时,屈永安还针对见义勇为者落实待遇的相关程序,给予了详细解答。

  随后几天里,济南时报记者带着仇文才,在各个部门间奔走,帮助落实。

  仇文才的事还引起了山东临沂和湖北媒体的关注,与《济南时报》互动报道。

  11月17日,在济南时报记者的陪同下,郯城县民政局受理了仇文才见义勇为相关待遇的申请。

  11月18日,山东省民政厅作出“特事特办”的批示,仇文才在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免费做了伤残鉴定。

  11月19日,襄樊市政法委和综治办慰问团一行7人来到济南慰问仇文才,送上1万元慰问金,表示为仇文才解决医药费问题,并为其申请2009年度“见义勇为爱心账户”,全年9600元。当日下午,慰问团赶赴仇文才老家,看望了仇文才的母亲。

  11月20日,仇文才拿到伤残鉴定结果,被鉴定为因公伤残六级。

  11月28日,山东省民政厅批准了仇文才的申请,为其办理了伤残民兵民工证。

  待遇落实,英雄再吐心愿

  12月3日,仇文才从郯城县民政局拿到相关证书,并领到11月份抚恤金590元。临沂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从12月份开始,按照新的抚恤规定,仇文才每年能领到抚恤金8490元,同时享受各种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实报实销。仇文才的待遇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12月4日,仇文才踏上前往湖北襄樊的火车,他要去看望当年同他一起搏斗歹徒的两人的家属。临行前,仇文才说,“虽然是挂靠在‘伤残民兵民工’序列中,我的问题也算是解决了,可能像我这样见义勇为待遇得不到落实的人还有。通过我的事,我想唤起对这些人的关注,最好国家能够出台相关的法律给予保障,而不是像我这样‘特事特办’。”

  在记者对仇文才的采访接触中,仇文才不止一次地对记者这样说过。他说,他想通过自己的事,让媒体、政府和公众认识到,见义勇为的人应该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应受到政府的优抚。在邪恶面前,能让更多的人没有后顾之忧,挺身而出,弘扬正气。

  记者了解到,在临沂市,异地见义勇为当地落实待遇的,仇文才是第一例。

  评论如潮,呼吁保障立法

  仇文才的经历,引起了全国新闻界对于“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再次关注,各地媒体针对勇士沦为乞丐的境遇,从各个方面和角度进行了评论、探讨。大家在议论、反思,到底是法规制度存在缺陷还是缺乏执行力,让英雄们频频流泪。

  12月7日,新华社以《勇士何以沦为乞丐》为题刊发了“新华视点”,对仇文才现象给予关注;《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让英雄有个温暖的“后方”》的评论;《中国青年报》则以《社会之短让英雄受伤》为题,发表尖锐点评;香港《大公报》发表了评论文章《勇士沦为乞丐》……

  目前,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了有关见义勇为的法规,但国家层面的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尚未出台。“现在各地的见义勇为保护法规和保护工作差别很大,我们国家非常需要一个统一的法规。仇文才的事情就是个例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谢少鹏说,“拿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来说,上海、黑龙江等半数以上的省市都是政府全额拨款,专款专用,福建、新疆则是每年一次群众性捐款。”

  《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2001年就已出台,但由于缺少实施细则,在施行中显得缺乏力度。因为缺少国家层面的法规,像仇文才这样异地见义勇为的,还出现了医药费欠债、待遇落实遭遇“踢皮球”的事情。曾在珠海见义勇为的广西人韦兆安,伤痛复发,无钱医治,2005年8月4日在医院跳楼身亡。

  谢少鹏透露,仇文才的事可能会推动国家见义勇为法规的出台。“法规已经七易其稿,11月底,我带着《济南时报》的相关报道和仇文才材料参加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时,各地代表都非常关注。”

  12月13日,仇文才想起自己一个月来的经历,自己称“脱胎换骨、恍如梦中”。他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无奈街头乞讨,让他至今觉得十分尴尬,好在他的问题得到了落实。希望其他见义勇为者不再有这样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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