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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老板难索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5: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 通讯员俞少军报道:交了2000元的合同保证金,合同到期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发现签约的办事处根本不存在。昨日,汉口黄兴路的叶女士反映遭遇咄咄怪事。

  叶女士介绍,2007年1月30日,她到汉口一家酒店,参加汕头市彩婷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的招商会,并与对方签订了《销售合同书》,办事处签约人为李某。

  合同约定,叶女士在黄兴路开设“彩婷”品牌专柜或专卖店;“彩婷”武汉办事处向专卖店提供统一的专柜、水晶门头、橱窗和形象画,其中专柜要交2000元合同保证金,待销售任务完成后5日内全额退还,专柜属于商户所有。

  叶女士说,她与“彩婷”武汉办事处签约后,所有相关业务均由汉正街暨济商城一楼一街19号的陈某来落实。

  现在合同到期,叶女士按照合同,要求暨济商城的陈某退还保证金时,对方却称不是“彩婷”武汉办事处的。叶女士找不到“彩婷”武汉办事处,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硚口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时,暨济商城一楼一街19号的陈某称,保证金由当初签约的李某收取,他也不知道办事处的地址和李某的下落。

  工商执法人员随即联系汕头市彩婷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蔡某,对方称这是武汉方面的事,他们管不了。

  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彩婷”武汉办事处并未取得工商执照,按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工商部门表示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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