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去年底,家住外地的刘敏(化名)在网上看到武汉某服饰公司的加盟广告,称加盟费只需2万起步,而利润可达两倍。她马上拨通了广告上的加盟电话。
了解并谈妥了加盟条件后,刘敏按照要求向服饰公司汇去了加盟费和订货款共计1.5万余元。然而,就在刘敏的加盟店经营不久,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货物进行抽查时,却发现部分服装为劣质产品,并当场予以没收。刘敏赶紧向服饰公司要求退出加盟,并返还加盟费和购货款。然而,刘敏多次追讨均以失败告终,无奈向江岸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经营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各项费用近1.2万元。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该服饰公司终于同意,向刘敏返还加盟费、购货款、产品质量鉴定费等费用1万元。(见习记者叶纯 通讯员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