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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刑警逼供致死案八年悬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5: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文:刑警逼供致死案八年悬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11月24日,黑龙江庆安县法院,4刑警涉嫌刑讯逼供致死案开审

  提要:2008年8月,黑龙江省庆安县内退公安副局长雇凶将检察长当街打伤,舆论哗然。荒唐事件背后,牵涉一起警察涉嫌刑讯逼供致死案。该案历时8年未有结果,最终即是由前述被当街殴伤的检察长侦查完结。今年11月,4名涉案警察被推上审判席后集体翻案,使得刑讯逼供案悬疑难解。

  “嫌疑人”死在刑警队

  李福祥是黑龙江省庆安县同乐乡同乐村人,死时正值壮年,他戴着双铐双镣,死在公安局。

  此案公诉方庆安县检察院查明,2000年3月17日,李福祥因被怀疑抢劫,被绥化市公安局(现为北林区公安局)刑拘。其间,他供述曾在庆安县实施过抢劫杀人行为。

  但此后,李福祥的口供多次变化,绥化市公安局久审不下。经过沟通,庆安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于文卓,决定安排刑警大队一中队将李福祥押解回庆安县。

  5月25日下午,受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朱松岩的指派,警察崔海龙、吕洪军,将李福祥押解回刑警一中队119办公室。

  崔海龙打电话向朱松岩汇报后,用手铐和脚镣将李福祥控制在墙角的暖气管上。晚8时左右,他吃了警察提供的一份盒饭。

  吃完饭后,李福祥重新被戴上手铐脚镣。20时30分左右,朱松岩和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朱春东、警察崔海龙、范志国和吕洪军共5人,开始审讯李福祥,由范志国记录。

  两小时后,朱松岩决定审讯暂时结束,安排崔海龙、范志国留在119室,负责看管李福祥。

  当晚,崔海龙、范志国分别在119室的上下铺床上睡觉。

  第二天早上6时许,二人发现,李福祥死了。

  意外病亡还是逼供致死?

  发现李福祥死后,时任庆安县公安局局长的杨树喜、副局长于文卓,向庆安县检察院报案。

  2000年5月26日,庆安县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张广信,决定受理调查,并由法纪局工作人员分别询问涉案人员朱松岩等5人。

  检察院一名办案人员介绍,首次调查,几名涉案警察承认,李福祥是被手铐脚镣控制,站立着接受审讯,不承认殴打李福祥。

  第二天,县检察院委托绥化市检察院技术科,对李福祥进行尸检。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医教研室也对李的尸体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其后,法医鉴定书指出:李福祥系病毒性心肌炎导致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8月,李福祥的妹夫李树峰对鉴定表示怀疑,要求到省级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黑龙江省检察院鉴定结论出来:李福祥系慢性病毒性心肌炎,由于特殊体位诱发致使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死亡。

  知情人指出,所谓“特殊体位诱发”,通俗解释可指李福祥被铐体位特殊导致疾病发生。“如果能一鼓作气查下去,案子或许早就真相大白”,但是,由于当时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云涛贪污被抓,案子就此搁下,涉案警察无一被处理。

  新任检察长抓了四民警

  今年3月,李福祥案出现转机。李树峰听说县里换了检察长,“是个挺正直的人”。他立即找到了检察院,跪在这位新来的检察长赵德贵面前。

  赵德贵利用三天时间,查阅了检察院原始侦查卷宗,并听取了原办案人的案情介绍。4月1日,庆安县检察院委托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李福祥尸体进行法医病理学鉴定。

  6天后,法医鉴定书结论为:李福祥无原发性疾病,如委托单位提供案情属实,并排除外药,毒物中毒,不排除因限制性体位造成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致死。

  5月5日,庆安县检察院正式对崔海龙、范志国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5月7日,对朱松岩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6月27日,对朱春东以涉嫌刑讯逼供罪立案侦查,并先后将四人批准逮捕。吕洪军被另案处理。

  8年悬案,赵德贵一个月就侦查完结。有人称新检察长就想给警察一个“下马威”。而8月31日下午,赵德贵也遭该县内退公安副局长张广富的下马威——张雇人当街用大棒袭击赵德贵,致后者头破血流倒地不起,一度生命垂危。张案发后承认,他雇凶伤人的原因之一是“手下的四个弟兄被赵抓了”。

  四被告也称遭“逼供”

  11月24日,庆安县法院,4名涉案警察被戴上黑色头套押入法庭。

  在25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当晚李福祥左手被一副手铐铐在暖气立管卡子上面的暖气管上,右手被另一副手铐铐在暖气片的横管上,双脚被两副脚镣铐在暖气底管上,面朝北站立着接受审讯。

  直到被发现时,李福祥是被铐着站立死亡的。

  检方指控,持续两小时左右的审讯中,朱松岩、朱春东认为李福祥的态度不好,先后击打李福祥的双下肢小腿等部位并辱骂,吕洪军也对李福祥进行了辱骂。

  检方还指控,朱松岩安排范志国,依据李福祥在绥化市公安局供述材料,伪造了讯问笔录,并先后三次订立攻守同盟。

  但是,在当天的庭审中,4被告当庭翻供,否认刑讯逼供,4被告的辩护人均作了无罪辩护,并指控检方在侦查时刑讯逼供。

  朱的辩护人称,朱松岩没有对李福祥实施殴打谩骂行为,“用擀面杖打了李福祥”的笔录,是在办案人刑讯逼供后产生的。辩护人还辩称,侦讯过程中存在引供诱供行为,办案人先说,被告人照着说,然后记录下来讯问材料。

  法院在连续开庭24小时未能审结之下,宣布休庭。

  12月7日,庆安县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初步意见是:4涉案警察定刑讯逼供罪。

  ■【案件内情】

  公安局检察院纠结不清

  在四名涉案警察中,朱松岩的职务最高。今年42岁的朱松岩,被捕前已是庆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案发时,他是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朱的一名亲戚称,朱松岩毕业于黑龙江警察学校,是县公安局里不多的正规警校毕业生,破案能力在局里数一数二。2007年,朱松岩还被评为绥化市公安机关“十大优秀警官”。

  这名亲戚称,朱松岩之所以被查,是因为他与庆安县检察院检察官隋某有仇,后者曾因嫖娼被警方抓获,此次便借机报复。对此说隋某斥之为一派谎言。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节是:朱在被检察机关羁押的6个多月里,先后7次轮换羁押场所,并被化名,朱的亲属认为这是检方故意整人,因为每换一次看守所,朱可能被“牢头”打一次。而负责侦办此案的检方人士则称:朱的同学、朋友遍布黑龙江许多公安机关和看守所,消息频繁走漏,他们不得不频繁换羁押地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受损害的则是司法的公信力。李树峰称,8年上访中,他对庆安司法系统能否还他一个公道几度绝望。

  此前,庆安县检察院在当地的声誉一度不佳。该院先后刑拘了庆安县公安局2名警察,然后以办理取保候审为条件,勒索该县公安局缴纳“赞助款”,然后把赞助款用来支付餐费、手机费、职工福利等。2000年4月28日,庆安县检察院原检察长李云涛受贿案中,庆安县检察院也被判犯单位受贿罪,罚款一万元,成为检察院单位受贿“全国第一例”。而2008年8月,更是发生了内退公安副局长雇凶当街打伤检察长的奇闻。当地公安机关和检方纠结不清,让人担心司法的公正。(据《新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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