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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鱼的悲剧”令人唏嘘不已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刘君 李无恙 通讯员蒋素梅)一名男员工进餐时多吃了一条鱼,与另一名女员工发生口角,这件小事最终竟引发一起命案。昨日,男青年乐迪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

  25岁的乐迪身材高大,戴着眼镜,皮肤白皙,面相斯文。案发前,他从武汉一所重点大学毕业不久,在武汉一家公司售楼部当销售员。今年1月,女友从淘宝网上购得一把精致的不锈钢跳刀,作为定情信物送给乐迪。

  6月5日中午,乐迪在食堂进餐夹起两条鱼吃了起来。稍后,女业务员陈某进餐,发现菜盆里没有鱼了,便指责乐迪违规:“公司规定每人一餐只能吃一条鱼,你为何把我的那条鱼也给吃了?”

  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后发展成扯打。很快,陈某告知其丈夫杨某及表哥童某。下午,杨某、童某在汉口中山大道一家餐馆附近与乐迪相遇,双方发生扭打。乐迪持随身携带的跳刀捅划杨某和童某。后童某受伤离开,杨某则因伤重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乐迪打出三个电话,首先致电陈某:“你老公挂了(意指完了),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你来看吧……”第二个电话打给父亲,“儿子对不起您,不能尽孝了……”第三个电话打给女友:“对不起……”

  当天,在女友劝说下,乐迪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在法庭上,乐迪对指控不持异议,但在犯罪起因上作了辩解,声称遭辱骂后才动手打了陈某,后遭到陈某的丈夫杨某及表哥童某的殴打,在被打得无力反抗跪倒在地后,情急之中才摸出弹簧跳刀捅刺对方。

  乐迪的罪名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公诉人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辩论。乐迪的辩护人称,乐迪是在毫无防备下遭袭,且在被打得受不了的情况下,才进行本能的防卫,只是在尺度上把握不够,造成防卫过当,应从轻处罚。

  公诉人对这一观点予以驳斥时指出:乐迪持刀,对方赤手空拳,从力量对比来看,不属于防卫过当。另外,乐迪还有持刀追撵主动伤害对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死者家属提出索赔40余万元,乐迪表示愿意赔偿。

  最后陈述时,乐迪声音哽咽地声称相当后悔,“我万万没想到,一点小小的纠纷,会导致如此后果。我本打算明年与女友结婚,过平平常常的日子……”

  法院将择日宣判。

  武昌区政协委员刘贻荪律师指出,此案再次凸现出一些人法治观念的缺位。他提醒公众:当遇到冲突时,要懂得克制,用合法的方式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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