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哥贩毒 妹洗钱 同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5:57  钱江晚报

  哥哥是穿梭于境内外的“毒枭”,妹妹将哥哥贩毒所得用于购买古董或借给他人。15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贩毒洗钱案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8年3月,被告人杨勇、何礼进与郭丽、雷明星及赵某(另案处理)等人商议,从缅甸购买一批毒品“麻古”运回重庆市和四川省贩卖。他们商定,由郭丽、雷明星夫妇与赵某负责筹集毒资,杨勇、何礼进负责在境外购买毒品入境,并运至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被告人郭丽、雷明星与两名吸毒人员商定,由后者垫资购买“麻古”,并约定毒品运回重庆市后由后者收购。

  2008年3月下旬,杨勇等人到达缅甸购买毒品,毒品运输入境后,杨勇安排石华等人以运输水果为掩护将毒品“麻古”5万颗运回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

  2008年4月,被告人郭丽接受被告人邱才玲5万元出资,购买毒品“麻古”5000颗用于贩卖。同月底,杨勇、何礼进接受被告人唐中贵16万元,购买“麻古”2万颗……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勇、何礼进走私、贩卖、运输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的毒品19246.9克、海洛因411.7克等。

  杨勇交代,他通过运毒获得90多万元收入。警方对杨勇及其家人调查时却发现他们账上没这么多钱,但查出大量金笔、金币、金表和古董等昂贵且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警方调查发现,杨勇的妹妹杨莉以前常找亲戚朋友借钱,近来突然变成当地有名的“富婆”。同时警方还查明,杨莉和丈夫陈友全先后为杨勇提供资金账户5个,转移毒资共计90余万元。

  庭审中,检查机关指控,陈友全、杨莉在农业银行开立账户转存毒资,后以杨莉名义借贷给他人。陈友全、杨莉明知杨勇从事毒品犯罪活动,为掩饰其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为其存放、支取毒资,并通过转账方式协助毒资转移,应以洗钱罪追究陈友全、杨莉刑事责任。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据新华社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