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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不能容忍超越法律的独立王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7:01  大河网-大河报

  □岳建国

  据12月11日本报报道,位于郑州市长兴路北段的河南五洲国际水产市场(下称五洲市场),2006年就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郑州市近年来建筑面积最大,性质最恶劣的违法建设”,更被媒体送以违法建筑“巨无霸”的称号,然而,尽管从国家建设部到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五洲市场进行了多次严厉查处,让人感到疑惑不解的是,五洲市场却能从历次声势浩大的查处中脱身——就在三周前,竟然在鞭炮声中开业招商!

  违法建筑“巨无霸”缘何成了“不倒翁”?从报道中看,对于这起违法案件,负有对此案查处职责的政府部门很多,单是在各部门相互推诿中记者“兜圈采访”过的部门就有9个之多:郑州市惠济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市政管理局;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规划局;市政府城建五处;惠济区政府办;惠济区国土局;惠济区区政府办等!当然,他们大都把目前仍没查处的责任推在其他部门身上,即使承认自己有责任查处该案,也都以级别不够或无能为力作为借口。

  但是,如果对照我国宪法、法律赋予政府部门享有的巨大行政、司法、道义等资源,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9个部门中的任何一个,只要真的愿意为法律的尊严、为政府的信誉、为公平竞争、为投资人利益、为社会和谐而挺身而出,不计较各自的得失,这个案子早就消失了。比如2006年5月,该项目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如果城市规划部门当时就死死地抠住不放,这项工程就不能“养大”到这个地步。

  这些部门究竟有什么苦衷,不得而知,但在公众看来,市规划局既然将其定性为严重违法行为,那就该坚决阻止;如果对方抗拒,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由行政执法部门来解决;如果遇到某些官员私下说情,可以将说情者的名字通过媒体曝光;如果现场执法时受到阻挠,那就马上向110报警;如果执法部门或110不作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再借助媒体等社会舆论的力量,这个违法建设难道不能制止吗?可让人不解的是,堂堂的行政职能部门,为啥甘愿被违法建筑者操纵玩弄?为啥眼看着法律法规被违法者肆意践踏而忍气吞声?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郑州市所有执法部门最后真的在这个违法建筑的“巨无霸”面前败下阵来,从今往后只敢去碰那些“小儿科”案子,那还有啥意思?这公正不公正?被碰的人心里服气不服气?如果其他的人在这个“巨无霸”违法建设的案子中受到启发甚至鼓舞,也跟着他们学,那可怎么办?

  据报道,12月9日,郑州市政府召开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新闻通气会,发出“最后通牒”,称对土地违法不按时整改到位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但愿这个“最后通牒”不把这个违法建设“巨无霸”当成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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