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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政府应列专项预算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7:53  法制日报

  国家强势部门 特殊身份者成“执行难”重点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袁定波“政府机关欠债不还的案件执行难度大、阻力大,社会影响也大。中央政法委已将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列为本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重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今天透露了这个信息。他呼吁,“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此类债务用列入预算的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以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声誉。”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1月中旬至明年6月份,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此次活动明确对涉政府案件,各地要提出标准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采取党政领导包案督办、主持协调活动的办法,逐类逐案予以突破。

  “十年来,执行难问题出现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就是特殊主体成为执行难的一个重点。”该负责人解释说,所谓特殊主体就是国家的一些强势部门以及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如军队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目前执行难度相当大,普遍存在着不配合、抵制执行,甚至法院执行人员连被执行人单位的门都进不去,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直是执行的难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几年国家搞建设,相当一部分政府机关办公大楼、楼堂馆所都建起来了,但同时并没有完全履行完工程款,因此成为被告。

  “尽管国务院进行了工程款的清理工作,但就法院执行数据来看,还有相当一批这类案件。”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法院判决让企业承担履行债务之后,利用代表、委员的特殊身份,不断向法院施压,有些是通过人大,有些是直接向法院提出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甚至不符合法律的、违法的要求,使得法院执行工作明显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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