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与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现将《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安全职责、乘客安全义务、安全设施管理、安全保护区管理、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和安全运营监管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6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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