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义)12月1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召开该市人大常委会与该市政府、高级法院、检察院首次工作联系会议。据悉,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办法后举行的首次联系会议。会上,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介绍了检察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
据了解,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为了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更好地了解和督促“一府两院”的工作,专门制定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根据该《办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将通过三个层面开展,第一层面是该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第二层面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委会领导与“一府两院”的副市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就专项工作进行对接联系,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报、研究、协调专项工作;第三层面是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与市政府秘书长、两院办公室之间经常性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