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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长堤路旧城区将拆迁 遗留拆迁户得到安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9:30  南海网

  海口长堤路旧城区 明年起大面积拆迁

  400遗留拆迁户春节前可住进安置房

  本报讯 海口长堤路片区的旧城改造工作于2006年再次启动,但由于这两年政府资金重点投向海甸溪北岸片区改造,长堤路改造步伐缓慢。昨日,记者从海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获悉,根据政府资金等各方面的计划安排,从明年开始长堤路的改造力度将加大,并将开始大面积拆迁。记者 罗孝平

  817遗留拆迁户将得到安置

  据海口城发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介绍, 1992年,海口市启动了长堤路、沿江一路(现称海甸一路)拆迁改造工程。后来由于资金、权责等各方面的原因,工程一度终止,留下了一个“半拉子”工程。2006年长堤路改造重新启动。原来的合作企业也纷纷与业主单位洽谈重新启动开发事宜。当时长堤路拆除了一部分,但是安置工作却没有跟上,当时共有1848户签拆迁协议,现金补偿和安置房安置了1031户,后来因多种原因,导致817户拆迁户至今尚未得到安置。

  2007年,海口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加快旧城改造的相关政策。为尽快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海口先后启动了海甸五西路安置小区、山内花园等8个安置点。

  昨日,位于海甸五西路的恒福居的400套安置房全部装修完毕。明年春节前,可安置400户遗留的拆迁户。明年,海口将建设417套安置房,预计在明年年内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817遗留拆迁户将得到妥善安置。

  拆迁户昨起登记申请安置房

  海口刚装修完毕的400套安置房的安置对象为:在上个世纪90年代长堤路、沿江一路旧城改造过程中,房屋已经被拆除,原安排房户型为60.31平方米、48.36平方米,尚未安置的拆迁户。

  属于该范围的拆迁户,须于2008年12月15日-12月25日持拆迁协议书、户主身份证明,到长堤路拆迁安置服务中心(位于长堤路6号中银宿舍楼一楼)办理有关登记安置事宜。

  这次不能得到安置的拆迁户,明年将统一安置。

  部分拆迁户可领临时安置费

  为解决长堤路、海甸一路旧城改造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海口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长堤路、海甸一路拆迁后尚未得到安置补偿的拆迁户,现在政府开始发放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符合领取安置费条件的拆迁户可到办理地点咨询。本次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对象为:上个世纪90年代长堤路、海甸一路旧城改造过程中,房屋已经被拆除但尚未得到安置的个人。

  属本次支付范围的拆迁户,请按原地段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持拆迁协议书、户主身份证明,到长堤路拆迁安置服务中心(位于长堤路6号中银宿舍楼一楼)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具体的办理地段和时间如下:2008年12月15日-12月20日,得胜沙路、中山路、长堤路、博爱路、新华北路;2008年12月21日-12月24日,三亚上街、仙桥街、长沙坡、水巷口;2008年12月25日-12月31日,海甸六庙;2009年1月2日-1月8日,海甸二庙、海甸三庙、海甸四庙、海甸五庙。

  各拆迁户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时间段和地段办理过渡支付费,如果被拆迁户错过了以上的时间,可在明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期间再次前往办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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