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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庭长收留15岁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9:42  贵州都市报

  

开庭前庭长收留15岁被告

  养母改嫁,养父去世,爷爷奶奶又起诉要将她逐出家门——

  开庭前庭长收留15岁被告

  这几天,绥阳县青杠塘镇法庭袁文刚庭长的家里住着一位特殊的小客人。她是青杠塘法庭即将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中的被告。法庭庭长收留被告,这是怎么回事呢?

  爷爷奶奶递诉状

  15岁女孩成被告

  12月15日,记者在袁庭长家中见到了这个特殊的小客人——一位羞涩的小姑娘。她坐在客厅的电炉子旁取暖,炉子上摆放着瓜子、水果。

  据了解,小姑娘名叫王路琴,15岁,青杠塘镇光山坝村人。4天前,青杠塘法庭接到了一纸诉状,被告就是王路琴,而原告是她的爷爷奶奶,诉讼目的是让王路琴离开家。

  袁庭长告诉记者,原告诉状表明,王路琴是这个家收养的女孩。针对这一特殊的案情,他决定实地走访。之后作出了暂时收留这位小姑娘的决定。

  王路琴告诉记者,自懂事起,她就从养父母口中获知了自己的身世。在半岁的时候,她就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母上山干活时发现了她,将她抱回家抚养的。

  养父母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王路琴说,尽管有了她这个抱养的女儿,但在农村,家里有个儿子依然是每个家庭的心愿。7岁那年,养父母因不能生育,迫于家庭压力不得已离婚。养母改嫁他乡,而她则跟了养父,共同生活的还有爷爷奶奶。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王路琴9岁的时候,养父在参加当地的电力安装工程中不幸遭电击身亡。从此以后,她的生活陷入了灰暗之中。

  记者在诉状中看到:原告王路琴的爷爷奶奶说,被告的养父母离异时,拟了一纸协议,即王路琴跟养母生活,但养母改嫁时并没有带她走。此后,王路琴一直生活在这个家庭,过去,缘于养父舍不得让她离开,但养父去世了,她和这个家庭已没有任何关系,特请求法庭判其离开。

  凄凉身世感动庭长

  律师免费提供援助

  袁庭长告诉记者,他去当地实地走访众乡邻时了解到,王路琴的养父去世后,家里便容不下她,采取锁门等多种方式迫其离开。12月11日,他和同事去原告家时,看到阁楼上王路琴的床上,竟然还铺着一张破烂的凉席。

  王路琴告诉记者,那天袁庭长出门的时候,硬塞给了她100元钱。可没想到几个小时后,袁庭长又返身回来把她接走了。

  袁庭长说,当时,他和同事在村里了解到,王路琴的养父被电击身亡后,电力部门赔偿了8万元钱。当时经过村里协商,其中4万元钱归王路琴,另外4万元归爷爷奶奶,如果爷爷奶奶去世,现有的四列三间房屋归王路琴所有。

  但原告的代理人明确表示,既然王路琴当初已经协议跟养母生活,那么她已无权享受这个家的遗产与赔款。

  袁庭长说,近期,青杠塘法庭将开庭审理此案,他和同事已经决定,将把法庭设于光山坝村审理,让乡亲们都来听听。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记者采访当天,遵义山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勇到袁庭长的家中接走了王路琴。

  郑律师说,对王路琴的不幸遭遇,他深表同情,他平时工作挺忙,想让王路琴到他家帮着做做家务。同时,他决定免费给王路琴提供法律援助,如果王路琴在这场官司中败诉,就意味着她将成为无家可归的孤儿,那么从此以后,他的家就是王路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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