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经过近5个月的准备工作,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通过自愿报名、庭室推荐、民主测评、党组确定、公示、院长任命等程序,于日前选任出了3名法官助理,标志着我省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正式实施。
今年6月,西宁市城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单位后。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运行模式,城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1比1比1的配额,即在审判组内,一个独任审判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将原属法官工作范围的组织当事人庭前交换证据、接待、安排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阅卷,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工作交由法官助理承担。将审判法官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法官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专心审判,以有效提高和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作者:裴玉霞 杨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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