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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行业门槛或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12:21  新闻晚报

  □记者 崔烨

  上周六出台的“金融30条”中,首次正式明确 “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被扣上“政策性保险业务”帽子的出口信用保险领域有望向市场开放。

  保险税收将获优惠

  “金融30条”对保险行业的具体规定主要涉及非寿险、寿险和保险投资三个领域。重点有四项内容: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其中,第三点前不久公布的 “国九条”中已经明确,其他则是首次对外公布。

  中国人寿上分公司高级研究员郑培明表示,由于领取保险金的时候通常是20至30年之后,通常也不具有其他收入,所以至少应该适用更低税率。对于一个目前边际税率在20%的投保人,其税前抵扣实际上是提升了25%的利益,如果在领取保险金的时候达不到起征点, 25%其实就是投保人可能在20至30年期间可能获得的超额收益,这是非常大的吸引力。

  国际上对于个人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是普遍做法,而目前正在研究的税收递延并不是力度最大的政策。据他初步预计,每月的抵扣额度应该不会超过500元,以免税收政策过于向富裕人群倾斜。

  在税收递延的机制下,投保人将有望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

  这项政策一旦实行,将大大降低个人养老支出,间接鼓励消费,促进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

  出口信用保险将松动

  一直以来,我国可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只有一家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据了解,大地财险和华泰财险一直有计划申请开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对于觊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已久的外资信用保险公司而言,政策门槛的松动也可能是一个利好信号。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尚不对外放开的前提下,外资信用保险公司目前只能向国内企业提供咨询、信用评级等服务性业务,或与我国保险公司合作“曲线”进入国内贸易保险领域。一家全球信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目前尚不清楚 ‘金融30条’中提及的商业保险公司中是否包括外资。 ”

  光大证券保险分析师肖超虎认为,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竞争,对出口贸易有积极意义,也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片新的市场,但由于其只占非寿险市场份额不足2%,因此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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