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戚耀琪、通讯员蓝岚报道:市物价局昨日转发了省物价局通知,宣布自12月3日起,解除对成品粮等食品类商品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
据悉,除液化石油气外,解除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及服务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12月3日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物价部门将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各地要积极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重要商品的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会继续加强对市场价格,特别是曾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严肃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散播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