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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遗产将被再利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北京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导则》即将出台。北京市工业促进局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北京市工业遗产将分为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其保护与再利用的重点将是:解放前的民族工业企业、官商合营、中外合办企业等遗存;解放后五六十年代“一五”及“二五”期间建设的重要工业企业;“文革”期间建设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改革开放以后建设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列入名录的工业遗产还将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文物类工业遗产将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类工业遗产可申报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遗产价值突出的工业遗存将不得拆除,并整体保留建筑原状;再利用价值突出的工业遗存则尽可能保留建筑结构和式样的主要特征。

  傅洋 瓮巍巍 J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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