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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舞门》被传上网网站被告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晖 记者孙莹)电影《精舞门》被“播客”上传到网站上,享有该片传播权的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将网站所属运营商诉至法院,认为该公司纵容“播客”的侵权行为,要求其赔偿损失1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诉称,电影《精舞门》今年6月上映,该公司享有《精舞门》在大陆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影片上映档期,北京一家网站出现了该片的视频,还是“播客”上传的。激动公司认为,网站运营商疏于管理和监控,向用户提供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有纵容和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使该公司遭受极大经济损失。激动公司起诉要求网站删除电影《精舞门》,停止侵权,赔偿10万元。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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