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6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01@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