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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百日行动”再掀高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1:42  淄博新闻网

  日报讯 11月24日至11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百日行动”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周活动。期间,共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9352起,依法拘留交通违法行为人8名,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周取得显著成效。

  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广造舆论声势。他们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日为契机,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了向出租车驾驶人和群众发放出租车座套和购物袋,通过《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件》,为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向重点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利用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行车信息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勤务管理中,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路面管控。确定了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为工作重点。一是整治超速违法行为。在全市国、省道等超速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设置了89处固定测速点和23处流动测速点,对现有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和保养,充分发挥公路监控系统、移动电子警察和号牌识别系统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实时查控处置。二是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各大队认真分析本辖区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在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易发时段内加大对饭店、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城郊结合部的管理力度,将日常管理与夜查夜巡相结合,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三是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各大队在城区繁华路口和郊区重点路段设置了57处固定检查点,在路口设置“驾乘摩托车请戴安全头盔”温馨提示牌,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执法活动始终。四是治理大货车不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违法行为。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公路收费站,加大对大货车不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严格标准,违法行为消除后予以放行。

  同时,与气象部门建立恶劣天气通告制度,与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协调落实好恶劣天气下的相关防护措施。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完善工作预案,提高民警对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对巡逻警车、通讯工具、反光标志牌等进行全面维护,保持临战状态,保障交通安全。

孙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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