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芳)交完首付,到银行办贷款时“卡壳”。买房,没钱;不买,数万元首付怕打水漂。近日,洪山的王先生左右为难。
王介绍,他通过摇号获得洪山青菱城市花园的购房资格。11月初,他交了2万元定金和3万元首付,便将资料交与银行等待贷款审批。不料,银行方面近期退回资料,并告知:他妻子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上号码都不一致,要去户籍地派出所开证明,证明3个号码是同一个人;另外,女方工资证明盖章也不合要求,贷款暂时不能批。
他这下着急了,贷款办不了,只有讨回首付款了。开发商却表示,退款需银行出具不符合贷款要求的证明才行。他又找到银行,银行却称,开证明不在业务范围内。
记者昨联系上开发商城开公司,一女工作人员查询资料后称,如果王先生确要退款,必须拿到银行的证明。
对此,建行客服人员表示,她们没有开证明的先例,客户不符合贷款条件,她们只负责退回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