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将渣土和建筑杂料堆放在公路上,酿成事故后,被法院判赔偿伤者30余万元。近日,镇江某建筑公司花钱买了一个大教训。
今年上半年,镇江某建筑公司承接丹阳后巷某单位的渣土清理工作时,为了图方便,将杂料倾倒在了沿线公路的一侧。事有凑巧,当天夜里,镇江丹徒区姚桥镇朱某驾车经过此处时,不慎撞上了这堆渣土,造成了二级伤残。事后,经丹阳市人民法院和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官最终判决,该建筑公司在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堆放杂物,且未经审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应对朱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故作出上述裁决。
(福海 嘉瑛 张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