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阴市一美容院的打工妹史小侠,发短信讨薪,而接收短信的则是该市统计局副局长,两人短信一来二去地便开始了互骂。副局长称自己是替朋友代管美容院(12月16日《天府早报》)。
看到这则报道,笔者觉得很可乐。一般说来,用手机发短信骂人是要遭谴责的,可能还会被人告上法庭(参见近日一大学生短信骂人被罚200元一事)。但这则打工妹年底讨要工资,借助于手机短信与自己的老板相互对骂,居然也可以骂出一在职的统计局副局长脚踩两只船,一边公务员工资津贴领着,一边同时又做美容院老板,大赚特赚的内幕,这不是短信骂人骂出的收获之一吗?
该事件同时披露出的华阴市统计局局长任勇所作的“如果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经营活动,则与局里无关,局里也无权过问”的表态,则不仅令人对该局长的政策水平之低深感吃惊(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是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的),而且人们也更有理由对该局长本人在副局长办美容院一事中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心生疑虑。
最后再表扬一下副局长,真正做到了与老百姓平等相待,没找个什么理由把对方抓起来。(湖北 李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