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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群众民警被调离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3:42  华龙网-重庆晚报

  市公安局“十条禁令”颁布6天,接受举报投诉54起

  本报讯 严禁接警不处、吃拿卡要……昨日,市公安局通报:“十条禁令”颁布6天以来,共接到并处理了群众举报、投诉54起,主要涉及民警接警不处、处警不及时以及办事不公和耍特权等。有民警因此被调离了工作岗位。

  12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纪委值班室接群众电话反映,称一民警在江北区盘溪造纸厂拆迁处置时辱骂群众,态度十分恶劣。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警方除对当事民警批评教育外,还将其调离了工作岗位。

  12日中午,市民杨先生向市公安局督察总队投诉:12月6日晚,他与朋友杨某在沙区肿瘤医院门口被人殴打,接警的沙坪坝派出所民警一直未到现场。随后又让其到渝碚路派出所报案。

  15日,市民罗某向督察总队投诉称,12月14日晚9时10分,他入住万州区分水镇三镇街“小平”旅馆,因与店主发生口角,被对方搧了一个耳光。罗当即拨打110报警,一个半小时后,分水派出所一警号为117473的民警前来。“小平哥,你为什么不把事情搞大点,否则我看不起你。”出警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称,同时让店主拿20元钱买口香糖给罗某。“这就是解决的办法,不服就算了,随便投诉。”民警随后离开现场。不一会,有20多人前来拦住罗某,不准其离开旅店。最后,罗被迫拿出150元钱后才得以脱身。随后,他再次打110报警,分水派出所再未出警。

  还有市民向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举报高新区石桥铺派出所出警太慢、 渝中区有民警接警不出警等。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琨说,警方已掌握了部分民警违法违规事实,近期将向社会公布。他们将面临双规、开除和移送检察机关等处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立军称,相关监督单位如果被市民举报工作力度不够,同样会被追究责任。

  市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110、63758111、63961000。记者 徐其勇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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